會計新知》財產移轉 留意六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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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多時的遺產及贈與稅修正案終於在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遺贈稅最高稅率自50%調降為10%,並簡化為單一稅率;依法總統須於收到立法院通知後十日內公布,新法於總統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生效,預計新遺贈稅法於1月底前後生效。 遺贈稅調降能吸引多少留置海外的資金回流,還要看台灣整體投資環境、國外投資效益及國內所得稅制等,我們不敢奢望,但較可確定的是,資金外流將因稅率及誘因降低而減少,因為資產的移轉與配置是需要成本的。 遺贈稅率調降後,不表示無需再規畫資產移轉,只是節遺贈稅已不再是高資產族群的考量重點,未來移轉資產會較注意其他六大重點,茲說明如下: 一、何時移轉 稅率調降後,七早八早將資產移轉予下一代是否適當,值得深思。畢竟每個人都希望後半輩子有有足夠的存糧,老年活得有尊嚴不會變成遺孤,另一方面,做父母的,一定也不希望自己的財產成為孩子積極向上的絆腳石。 二、如何移轉 財產的屬性不外有現金、有價證券、不動產、債權、骨董字畫等藝術品及收藏品。不同屬性的資產,增值潛力不同,將來創造的價值及所產生的孳息也不同,課稅的方式當然也有差異。 三、永續經營 資產經過繼承或移轉後,股權將分散。以去年個案為例,上市公司股權經繼承後,股權將分散到數位法定繼承人身上,將來董監事改選,是否能同心協力共同支持特定人選有待考驗。一段期間之後,若有部分繼承人處分持有股權,將影響家族永續經營之目標。 同樣是法定繼承人,不見得每一個人都有能力或有意願接班,要如何讓這些人純粹當一個快樂的股東或受益權人?繼承人中若無適當接班人,如何將家族事業交由專業經理人掌符,也考驗著被繼承人的智慧。 再以土地為例,原為一人持有,經幾代繼承後,成為多數人公同共有。遇有土地開發投資運用,需土地持有人同意才能運作,難度將大幅提高。 要達到家族企業永續經營之目標,需妥善運用工具及可行之機制。 四、資產保全 經商投資難免有風險,若遇財務艱困、週轉不靈,甚或背書保證,可能危及個人身家財產,連基本生活老本都賠光,若能於承平時妥善運用信託,可避免此一窘狀發生。 五、繼承計畫 被繼承人未於生前妥善安排,將造成身後家族的紛爭不斷。過去幾年發生的不少個案,高資產人及老一輩的企業家身後不久,家族法定繼承人就爭奪起遺產,非婚生子女爭產案件亦屢見不鮮。如何在生前做好安排,讓需要被照顧的人在自己身後也能被好好照顧到,是應好好著手處理的重要課題。 六、財產及稅務管理 奮鬥積財的第一代很關心富不過三代一事,要思考如何避免後代子孫不當揮霍,另若涉及雙重國籍,其租稅風險更忽視不得。除了遺贈稅外,所得稅亦是一個大問題,例如明年開始生效的海外所得課稅。完善而具體的家族稅務管理計畫不可或缺。 【2009/01/16 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