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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型保單 不課遺產稅了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投資型保單不課遺產稅了。財政部初步決定,投資型保單除非是帶病或高齡投保,否則不分保險或投資帳戶,受益人領取的保險給付,都比照壽險給付享有免稅待遇。

財政部這項決定,新舊保單將統統都適用,且不再堅持需符合「適格保單」要件者,才可享有保險給付免徵遺產稅的優惠。未來在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的條件下,投資型保單除了需要繳納少額的所得稅外,幾乎沒有額外稅負。

行政院賦改會曾經針對投資型保單做出應有條件課徵所得稅與遺產稅的決議,財政部去(98)年11月就所得稅部分訂出基本原則,即屬於投資專屬帳戶的收益,須按其連結的商品性質徵免所得稅;但有關遺產稅的課稅規定,則處於未確定狀態。

財政部最近做出初步決議,在遺產稅率調降為10%,且多數金融商品均已採10%稅率分離課稅,加上金管會也已就投資型保單訂定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最低比率的限制,財政部認為,投資型商品的避稅操作空間已經縮少,按保單適格比率區分是否徵免遺產稅的必要性已經不大。

行政院金管會與財政部曾為投資型保單究屬保險、還是投資意見紛歧,導致投資型保單市場受稅制干擾而有不確定風險,在財政部同意接受金管會的建議後,投資型保單只要不構成重病或高齡投保問題,不分保險或投資帳戶都未來均可視為是保險給付,享有免稅待遇。

財政部指出,投資型保單確定不課徵遺產稅後,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將只對流量課稅,也就是投資收益每年都要課徵所得稅,不過若投資收益來自免稅所得如證券交易所得時,該筆收益亦比照享有免稅;若投資帳戶收益屬於分離課稅所得,如公債或公司債收入,該筆收益即按10%課稅;如屬金融機構存款利息,收益則享有27萬元免稅。

 


 

新聞辭典》適格保單

投資型保單擁有「保障」與「投資」兩種帳戶,兩者合計即屬理賠金額。保險帳戶享有免稅,為避免因此出現真投資、假保險,並坐享免稅的弊端,投資型保單必須符合行政院金管會所訂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最低比率,才算是適格保單。

所謂適格比率是指身故保險金額除以保單帳戶價值後所得的比率,計算公式為:適格比率=身故保險金額÷保單帳戶價值金額×100%。換言之,只要投資比例愈高,保障就要隨著提高。

適格比率會依被保險人的年齡而有高低差異,例如40歲以下最低比率是130%,41到70歲是115%,71歲以上是101%。



帶病保投資型保單 要課遺產稅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爭論不休的投資型保單給付課徵遺產稅議題,財政部已決定一致性認定標準,將不訂定「適格比率」(投資與保額須達合適的比率,保單給付才可免遺產稅);將以「是否異常投保」為課稅認定標準,例如「帶病投保」,保險給付就要課遺產稅。

 

財稅官員指出,儘管未訂出適格比率,但躉繳(一次繳清保費)或是保費比保險給付還高的這類保單,稅捐機關會以實質課稅原則處理,只要認定是異常保單,就會課遺產稅。

國稅局官員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約定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免遺產稅,不少有錢人鑽漏洞節稅。官員說,之前曾查獲一起個案,一人在罹患肺癌重病時,向某保險公司以躉繳方式繳了3,000多萬元的保費,身故後,家人領回3,000多萬元的保險金。

官員說,從此一個案投保的動機、時點、金額和健康狀況來評估,根本是把財產轉換為保險給付,以規避遺產稅的手法,因此認定這3,000多萬元的保險金得課遺產稅,發單補稅1,000多萬元。

為杜絕保單節稅漏洞,去年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開會時,把投資型保單的課稅問題列入討論,會後也取得共識,決議對投資型保單訂出適格比率,只要是適格保單就不課遺產稅,不適格保單就得課遺產稅。

不過,財政部和金管會半年多來經過多次會商,對於合理的適格比率應訂在多少始終無法取得共識,金管會官員主張現行的適格比率已符合賦改會決議,不需要重訂新的適格比率;但對於高齡、高額或帶病投保等異常保單,可以個案認定方式處理。

財稅官員表示,目前的適格比率最高為101%,也就是每100元的保額中,有99元是投資、1元是保險(99+1/99)。

針對外界質疑財政部不訂適格比率形同「棄守」,官員重申,訂出適格比率未必有利課稅,因為採用實質課稅原則,只要是異常保單都得課稅;一旦訂出適格比率,符合適格比率的異常保單將可享有免稅優惠,恐將不利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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