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蠢動 醫療險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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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理財網 2009/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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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新流感疫情還沒到,醫療險已開始熱銷。保險業者昨天表示,這兩天民眾詢問及購買醫療險意願已上升2到3成。 保險業者強調,民國87年之後銷售的醫療險,不再將「法定傳染病」理賠列入除外責任,因此不管是新流感或其他法定傳染病,87年後發單的醫療險都賠。 新流感疫情加溫,保險業趁機大打醫療險商品,尤其是去年才加入銷售醫療險的產險業,更標榜保費比壽險公司的醫療險便宜,一年只要2,000到3,000元,罹患新流感住院及接受醫療等診治都可理賠。 在2003年,SARS發生時,曾因為SARS是法定傳染病,部分壽險公司銷售的醫療險無法理賠。 壽險公會祕書長洪燦楠解釋,那是因為部分民眾購買的,是在民國87年之前發行的醫療險;之前的確將「法定傳染病」例入除外項目,即不予理賠。 但後來因為SARS蔓延,各壽險公司也都開放理賠,在87年之後發行的醫療險保單,不再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不保項目,因此現在不管哪種法定傳染病,只要是日額型的醫療險,幾乎都理賠。至於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則要拿到醫療單據正本,才能申請理賠。 根據壽險公會統計,整體台灣壽險業當年因應SARS理賠,總計支付近7,000萬元理賠金。 【2009/04/29 聯合報】 |
SARS理賠相關網頁:
http://gpaper.gigigaga.com/paper.php?mode=view&pid=660542
http://www.sunny.org.tw/ins/insthink/think53.htm
凡購買生效日在92年8月31日前之保誠人壽壽險,包括傳統壽險
主、附約及投資型商品保戶,若於保單生效日起六個月內因罹患
SARS身故或全殘,其壽險身故保險金以基本保額的二倍給付,
不論保單數每人最高給付200萬元為限。也就是說,若保戶購買
一百萬保額的壽險,期間因SARS身故或全殘,保誠給付兩百萬
的保險金但若保戶投保三百萬保額的壽險,期間因SARS身故或
全殘,保誠給付五百萬的保險金。同時在醫療險的部分,保誠除
了放寬原先的主約「(新)康寧終身醫療保險」外,新增在92年
8月31日之前購買且承保附加於所有壽險主約、終身醫療險主約
及終身防癌險主約之醫療險附約保戶,若於保單生效日起六個月
內,也適用因SARS住進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或政府指定區域
醫院設置之傳染病隔離病房者,享有比照加護病房多一倍慰問金
的理賠給付,此擴大理賠範圍的措施在台灣以外地區住院者也同
樣適用。
這項針對SARS的新措施將持續至92年8月31日止,在這段期間內
購買壽險與醫療險的保戶在生效日起六個月內都適用。
(保誠新聞92/5/15)